先进团支部、班集体综合测评量化积分细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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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团支部、班集体综合测评量化积分五个方面:1、学习 20%;2、纪律 20%;3、劳动,卫生 20%;4、体育锻炼,文体活动 25%;5、宣传组织 15%。 一、 学习方面(20%) 按平均及格率(指学校正规考试的课程),最高者为20分,其他按比率折算。 二、 纪律方面:(20%,基础分100分) 1、班级平时纪律好,在学校学习纪律检查评比中表现突出,受到学校表扬者,加20分。 2、做好人好事,助人为乐,受到系内通报表扬者,每人次加20分;受到学校通令嘉奖者,每人次加30分。 3、班内学生,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各职能部门批评或留名者,每人次减10分,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者每人次减20分,记过处分每人次减30分,留校察看及以上每人次减40分。 4、上晚自习时间班内看电视、打扑克、下棋、高声喧哗、纪律混乱者,每次扣该班10分。5、校系通知必须参与的活动或会议,迟到5分钟以上者,每人次扣10分,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20分 三、 卫生方面(20%,基础分100分) 1、以系里检查记录为准,每次检查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名分别加15、12、10、8、6分。 2、在校组织的寝室卫生检查评比中,被评为文明寝室者,加20分,被评为脏乱差寝室者,减30分。 3、在校系抽查中,获表扬者加20分,被批评者减30分。 四、 文体活动方面(25%) 1、班内能够根据情况开展活动,如辩论、演讲、体育比赛、晚会等,每次加20分,以书面材料为准。 2、在校组织的活动中,按每班参加人数的百分比,分别加20、15、10、5、1分。 在系组织的活动中,按每班参加人数的百分比,分别加15、10、8、5、1分。 3、在校组织的以班为单位的集体活动中,获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名者,分别加40、30、25、20、15分,有精神鼓励奖者,加10分。 在系组织的以班为单位的集体活动中,或一、二、三名者,分别加25、20、15、10、5分。 4、在校系组织的各种活动中,获个人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名者,每人次分别加20、18、16、14、12、10、8、6分,有精神鼓励奖者每人次加5分。 5、在校组织的蓝、排、足球比赛中集体获一、二、三名者,每人次加10、8、5分。有精神鼓励奖者每人次加2分。 五、 宣传组织方面(15%) 1、有班级工作计划加5分。 2、团费收缴及时且100%完成者,加5分,其余加2分。 3、平时能够开展政治学习活动、读报、学习文件、学习讨论等,每次加10分。 4、通讯稿件,校内广播站采用一篇加2分,校园网、团内通讯、校报采用一篇加10分,校外、周口日报、省内外期刊采用一篇加15分。 5、校内中征文、每篇加2分,获奖一篇加10分;社会实践征文,每篇加2分,采用一篇加5分。 注:1、各班平时开展活动要在一天前向团总支书记提出计划,在活动结束三天内要汇报,材料交团总支付书记。 2、校系开展活动,学生分会、团总支要对活动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获奖情况等做好记录, 3、评选先进团支部和班集体时,以上报的材料和系记录为准,按照积分标准进行积分。积分折算式为B标准单项积分 = B单项积分 * Max / A单项最高积分 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本年度班级评先资格。 1)有聚众闹事、围攻、起哄者
3)有记过处分1人及以上者 4)班集体被学校通报批评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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